自然情况:
    1963年12月24日出生,汉族,单位及职务:辽宁华禹律师事务所主任(执行合伙人),学历:硕士研究生,从事职业经历:大学教师、乡镇领导、检察官、法官、律师,专业特长:职务犯罪、民商法律。 
    学历及工作简历:
1.1979年7月毕业于河北省迁安中学;
2.1979年—1983年攻读东北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本科,毕业后留校任教;1985年—1988年攻读东北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,获硕士学位后继续留校任教,开始从事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工作;
3.1990年以辽宁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,1992年—1995年兼任沈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;
4.1992年—1995年被东北大学推荐到沈阳市于洪区于洪乡,任科技副乡长挂职锻炼三年;
5.1995年被聘为东北大学副教授;
6.1996年—2001年5月,经沈阳市委统战部选调,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任反贪局副局长、检察官培训中心主任;1998年被选为政协沈阳市常委,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委员;
7.1999年经省委组织部安排,到省法院挂职锻炼任研究室副主任。2001年6月以后,经省法院党组和省委组织部批准,正式调入省法院,2004年被批准为高四级法官。2003年被选为政协辽宁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;
8.2004年4月申请辞职改做专职律师,任辽宁天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(合伙人);
9.2005年1月经合伙人会议决定,任辽宁天润律师事务所主任(执行合伙人)。
10.2009年3月调入辽宁华禹律师事务所,并经合伙人决议担任所主任至今,2014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“辽宁省优秀律师”,2016年被选为沈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副主席。
     理论成果:
    工作以来,承办了许多职务犯罪和民商事案件,一些关于案件的体会发表在各类媒体上。其中,担任主编或参编著作6本,共有论文近30篇发表在《人民法院报》、《法制日报》等国家、省、市报纸、杂志上。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,承办了近十个向最高人民法院的请示案件,其中转化为司法解释1件。 
    社会评价:
    由于本人工作勤奋、作风扎实,2007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“诚信律师标兵”,2008年被沈阳市沈河区司法局评为“十佳律师”。
    联系方式:
    电话:024-31271011   3127100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