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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引发的思考


 

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引发的思考

      凌志军      安奇慧

    老年人是社会发展的经验积淀与宝贵财富,实现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依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安,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让老年人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,感受到祖国建设的突飞猛进的新时代、高科技、快节奏,拥有平安、快乐、幸福的晚年生活,人身权利、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,这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问题,是我国社会文明的具体体现。然而,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却盯上了老年人这一群体,将罪恶的黑手伸向老年人,通过各种手段欺骗老年人,损害老年人的利益,甚至实施养老诈骗,其行为不仅违背了尊老敬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道德沦丧、人性低劣,更是触犯了刑律,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
    从目前看,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,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问题,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,引起司法界的极大关注。今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,政法机关重拳出击,严厉打击通过游说、诈骗等手段,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诈骗行为,其目的是让老年人安享晚年,远离骗局。笔者针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特点、作案手段、发案领域、防范措施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提出如下思考意见:

    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必要性、及时性。为了严厉打击惩治养老诈骗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,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由中央政法委等12个单位组成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,建立系统机制,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。今年4月上旬,中央政法委召开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,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人强调指出,要坚持宣传教育、依法打击、整治规范“三箭齐发”,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,延伸到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,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,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会议强调: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是,利用互联网、手机APP等设置“套路”、诱导老年人“消费”“投资”等诈骗问题隐患、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、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、商品住房销售中心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、老年旅游、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、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、涉老“食品”“保健品”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、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等。

最高法:重点惩处以养老为名的各类犯罪。并下发通知,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,重点惩处以养老为名,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。对于造成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案件,要坚决依法从重惩处,同时加大对罚金、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,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。要全力追赃挽损,罪大限度地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,最大限度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
最高检:于今年617日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6件典型案例。这些典型案例揭示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案特点、发案领域、常见手段,彰显了检察机关从严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立场和新举措。6件典型案例覆盖了投资养老产业、预定养老公寓、销售收藏品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、代办“养老抚恤金”等各种养老诈骗典型手段。所涉及罪名: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涉及养老诈骗等相关罪名。检察机关全面提升对养老诈骗犯罪的从严惩治态势,加大追赃挽损的力度,进一步加强溯源治理,结合查办案件发检察建议,针对专项行动所明确的重点监督领域,特别是老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、养老产品的虚假宣传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。进一步落实“谁执法、谁普法”的普法责任制,深入开展预防养老诈骗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相关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,将普法教育落到实处,并且取得实效。

公安部:于419日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,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线上摸排,广泛发动群众,强化部门协调,及时发现核查处置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。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,集中警力针对重点领域、重点部门严格排查,与检、法机关密切配合,打好攻坚战,取得专项行动实效。

    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养老诈骗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特点。从最高检通报的6件典型案例归纳,养老诈骗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
    一是,养生保健骗局。不法分子会在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公园、小区周边、超市卖场、医院等场所,采取散发传单、赠送礼品等方式,吸引老年人的注意,并且进而引导老年人参加所谓的“养生健康讲座”在讲座现场会刻意地与老年人拉家常套近乎,其目的是为了了解老年人的家庭情况和购买能力,为下一步实施诈骗打下基础。随后以“专家”名义,为老年人科普养生保健知识,提供免费体检,利用老年人对自身健康的关注,激发其焦虑和担心,进而引诱老年人高价购买具有神奇功效的“保健品”,使老年人受骗上当。

    二是,养老服务骗局。不法分子会通过老年人养老、投资的双重需求,推出以投资养老基地、老年公寓、预售养老床等项目,并将老年人哄骗到养老基地、福利院进行参观、游玩,虚构所谓的“养老项目”的美好前景和高额回报,诱骗老年人以“办卡”“充值”“预购床位”等形式,预交高额费用,其结果所骗来的钱款被这伙人挥霍一空。

    三是,以房养老的骗局。不法分子会以国家政策调整为名,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本质。打着“以房养老”有高额回报的旗号,诱骗老年人办理以房抵押贷款,再哄骗老年人将抵押房子的钱款用来购买他们推荐的理财产品,其结果是理财失败,其房子被银行收回,使得这些被哄骗“以房养老”的老年人,不仅血本无归,而且失去了所居住的房子。

    四是,艺术品投资骗局。有些老年人退休后,将兴趣爱好转向收藏艺术品方面,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,将自己的公司包装成经营艺术品的公司,同时伪造各类鉴定证书证明所谓的艺术品的价值。该公司通过发放广告传单、网络宣传、打电话等方式进行宣传,吸引老年人前来投资购买。采取与老年人签订合同的方式,承诺在持有这些艺术品期间,能获得高额返现,同时宣称公司会定期举办艺术品拍卖会,来高价回购这些艺术品。而这些所谓的艺术品,本来就是不值钱的物件,而不法分子根本不可能召开艺术品拍卖会。一场骗局,使喜欢艺术品的老年人损失惨重。

    五是,旅游骗局。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喜欢外出游玩的热情和生活节俭的习惯,以不合理的低价甚至是免费的旅游活动,吸引老年人参加组团。,事实上在旅游过程中,不法分子会安排各种购物环节,并与售货员相互勾结,用花言巧语哄骗,将高于市场的价格几倍的商品,出售给参加旅游的老年人,进行牟利分成,有的甚至通过威胁,达到强买强卖的目的。

    综上,纵观养老诈骗犯罪案件,虽然犯罪分子手段恶劣、花样翻新,但是老年人防范意识差,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。一些老年人具有经济实力和强烈的健康需求,但接受信息的渠道变窄,对新事物缺乏辨识能力,对于犯罪分子实施的犯罪行为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,很容易受骗上当。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,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涉老刑事犯罪活动,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;司法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应当结合所办理的案件,全力追赃挽损,并且担起普法宣传责任,做到查办一案,教育一片,以获得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。同时,提醒老年人的子女,抽出时间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心照顾和陪伴,提醒全社会要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心照顾帮助,关爱老年人、关心老年人的身心健康,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
 

日期:2022/6/30 | 阅读:3511次 | 发布者:网站管理员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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